都江堰:“三位一体”扎实推进依法治旅

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发布:2017年11月04日 作者: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人气:2084
近年来,都江堰市以建设法治都江堰作为依法治理目标,将法治同旅游这一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探索构建适旅体制” “创新游客服务机制” “长效旅游市场整治”三位一体的工作方式

近年来,都江堰市以建设法治都江堰作为依法治理目标,将法治同旅游这一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探索构建适旅体制” “创新游客服务机制” “长效旅游市场整治”三位一体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进依法治旅工作开展,实现了旅游产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探索体制改革,创新法治服务旅游

  建立成都市第一支旅游警察队伍。成立140人的旅游警察大队,其中40名警察,100名辅警,下设青城山景区、都江堰景区队、滨江新区、摩托车机动四个中队,利用110指挥中心天网系统监控调度功能,在都江堰市景区及主要街道开展常态化巡逻,接受游客的报警、求助和咨询,查处街面拉客、“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旅案事件的查处工作。并以“快速反应,处理不过夜,不耽误游客行程”为宗旨,建立相关保障机制,实现涉旅警情的快速高效处置。

  设立旅游纠纷专业审判合议庭。负责管辖都江堰市域旅游纠纷案件,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涉旅案件当事人提供从立案、调解、诉讼和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与市旅游局执法大队、市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工商分局等建立旅游纠纷专项治理平台,强化涉旅纠纷“诉非衔接”机制,合力推动旅游纠纷诉外化解;探索建立“远程开庭系统”,方便旅游纠纷当事人,特别是外地游客借助科技手段便捷化解纠纷;加强与旅游管理部门沟通,将法院化解旅游纠纷渠道与都江堰市旅游APP对接,满足游客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的纠纷化解需求。

  成立旅游工商分局。把工商的专属职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场监管中,使工商的职能服务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按照“一镇(乡、街道)一所”的原则,组建19个乡镇(街道)旅游工商所。以游客需求和体验提升为工作中心,开展欺客宰客、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安全、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工商成立后,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将由散乱、点状执法监管模式向系统化、制度化监管模式转变;由事后被动接受投诉举报向事前主动出击转变;由部门单打独斗向涉旅部门通力配合、齐抓共管转变;由分散监管向全域覆盖转变;由以行政处罚为主向综合施策、丰富监管手段转变。四是启动“生态旅游检察”工作。设立全国首个“生态旅游检察科”,建立专业化“旅游检察”直通快办工作机制,对涉旅案件专人办理、快速结案,同时加强对涉旅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在检察服务大厅、派驻青城山、龙池检察室增设“旅游检察”工作窗口,协同旅游执法大队、旅游警察对低价招徕、宰客欺客等旅游乱象进行专项整治,妥善化解涉旅纠纷。

  构建长效机制,畅通旅游便民渠道

  完善旅游投诉联合处理机制,设立旅游大联动指挥调度中心,全面统筹全市旅游市场治理工作,完善96526旅游咨询投诉统一受理平台功能,24小时受理处理各类旅游投诉,涉旅部门在接到各类旅游投诉和案件后,立即立案,不得拒接、推诿,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旅游投诉案件责任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投诉处理,并向投诉者通报处理结果。

  建立旅游信用“红黑榜”机制,创建全国首个旅游信用查询APP—“都江堰旅游信用查询APP”, 每周向全市及国内外游客发布都江堰市旅游行业企业信用评级结果,游客通过APP就能轻松了解到都江堰市旅游企业和商业的信用情况,有效推动了都江堰市旅游行业管理信用化、诚信化,激发了旅游行业内部竞相提高服务质量,方便游客对优质旅游企业的选择。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报刊、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公开招募100名旅游社会监督员,其中90%从都江堰市外招募,社会监督员可免费游玩都江堰市内景区景点,承担对都江堰市旅游市场和涉旅企也、景区景点的监督责任,每年向都江堰市旅游局报送不少于10条建议,接受都江堰市旅游局的安排,开展对旅游市场和旅游景区的暗访工作。

  建立涉旅企业培训机制,都江堰市旅游局全覆盖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对标培训,公开发布旅游细分行业自律承诺和行业禁入规范,对涉旅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全年开展品质酒店培训不少于2次,乡村酒店培训不少于2次,旅行社培训不少于2次。都江堰市农林局和人社局负责对全市农家乐从业人员的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技能方面开展培训,全年组织不少于8期培训。都江堰市场监管局和人社局负责全市涉旅企业的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全年培训不少于10期。

  建立游客快速服务机制,为因特殊原因造成需要救助的外地游客提供协调酒店先行入住、车辆维修厂和保险公司咨询服务等旅游救助;设立游客就医咨询点和游客就医绿色通道,为暂无条件就医的游客提供先治疗、后付费、后办理手续的医疗应急救治服务;对在都江堰市旅游发生证件遗失,相关部门在查清事实后,将主动为游客出具相关身份证明,以便游客在都江堰市宾馆进行登记住宿以及外出出行;针对外地自驾游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简化事故处理流程,原则上不扣证件和车辆,当日处理完毕;组建3支旅游法律服务队伍,为游客在都江堰市境内旅游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加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游客权益

  一是持续整治旅游市场“五大乱象”。 结合都江堰市旅游市场情况,针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宰客欺客、非法营运、强行收费、尾随兜售、街面拉客”五大乱象,实施长效性整治。一是整治涉旅接待单位发布虚假旅游服务广告、收受回扣、诱导消费、假冒伪劣等欺客宰客行为; 二是整治客运中心、离堆快铁站、都江堰一青城山景区及周边重点区域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出租车拒载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车辆; 三是整治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道路沿线出摊占道等扰乱市容秩序的行为; 四是整治景区、车站、停车场等区域的拉客行为; 五是整治旅游市场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针对都江堰曾出现的不合理低价游,采取“十项举措”实行专项整治。一是全面禁止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二是全面禁止导游、司乘人员向游客进行虚假宣传,诱导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行为;三是彻底斩断涉旅购物商店与旅行社勾结牟利的利益链;四是执行宗教场所涉旅活动“五个严禁”;五是全面启动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成立旅游大联动指挥调度中心;六是加快推进旅游业优化提升,整合景区景点、智能交通、旅游互联网等大数据信息,精准服务游客需求;七是培育诚信市场环境,完成涉旅企业信用评级评价;八是全覆盖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对标培训;九是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旅游行权监督问责;十是营造健康开放的旅游发展环境,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